关于开展2017年度合肥市优秀建筑节能保温企业评选活动的通知
合建绿勘协〔2018〕34号
各会员单位:
为增强行业的信用意识、质量意识,提高市场竞争综合能力,树立一批在建筑节能产业转型升级中做出突出贡献、体现时代风貌的优秀企业榜样,激励广大建筑节能产品生产企业凝心聚力、比学赶超,诚信守法,科学管理,高效质优,创新发展,促进我市建筑节能行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市城乡建委工作安排,合肥市绿色建筑与勘察设计协会研究决定,组织开展合肥市建筑节能保温行业“2017年度合肥市优秀建筑节能保温企业”评选活动。具体安排如下:
一、参评企业范围
独立法人企业,且为合肥市绿色建筑与勘察设计协会的正式会员单位。
二、参评条件
申报参评的保温节能产品生产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参评企业应具有三年以上保温节能产品生产经营经历,近两年保温节能产品生产经营和工程应用活动未受到市级及以上主管部门行政处罚,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二)企业生产的产品应通过合肥市备案并在有效期内;
(三)企业生产车间、仓储用房、实验室及办公用房满足产品规模生产需要,应具有成套自动化产品生产设备和产品出厂检测设备,并已通过环保部门验收合格;
(四)近两年营业收入年均1000万元以上(营业收入:保温节能产品外销营业额+保温工程生产施工一体化专业承包合同价*0.5);
(五)近两年企业未发生产品抽检质量不合格;
(六)近两年企业未发生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发生群体性事件,并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七)上年度企业未发生工程施工质量、安全事故。
三、申报材料要求
(一)参评企业填写《2017年度合肥市优秀建筑节能保温企业评选申报表》(见附件1),后附相关证明材料,并加封面、目录和页码,装订成册,一式两份(申报材料统一使用A4纸张规格,复印件一律放大或缩小成A4纸张规格)。
(二)申报资料封面须统一标题为《2017年度合肥市优秀建筑节能保温企业评选申报资料》,并标明单位名称和申报时间,加盖公章。
(三)申报资料按以下顺序装订:
1.《2017年度合肥市优秀建筑节能保温企业评选申报表》(见附件,附表1)。
2.《合肥市优秀建筑节能保温企业基本条件评审表》(见附件,附表2)。
3.《合肥市优秀建筑节能保温企业评分项评审表》(见附件,附表3)
4.附件:《合肥市优秀建筑节能保温企业评选办法》“第七条申报资料”要求的相关资料。
5 .经济类指标证明材料:
(1)本企业在评选申报表(表1)的营业收入、保温节能产品外销收入、保温工程生产施工一体化专业承包收入、利润总额、企业营业税及附加、从业人员和人均收入等指标栏中填写相应的金额;
(2)本企业提供近三年内(2015~2017年)保温工程生产施工营业收入清单并附单位财务审计报告或税务机关证明文件。(与“附件评选办法“第七条申报资料”中重复部分可不再列入。)
6.质量类指标证明材料:
单位资质证书、员工花名册、技术团队人员职称证书及近期不低于三个月社保证明。近三年项目获奖文件、证书或奖牌,质量贯标认证证书,近三年专利局批准的专利技术文件。涉及奖项的,每项奖项的证明材料还应包含奖项名称、等级、时间及发奖机关文件编号等内容的相关附件材料复印件。
7.综合类指标证明材料:
主(参)编标准、标准图集,单位荣誉证书,通报表扬、“高新技术企业”,评选办法规定奖项以外的获奖等相关材料。
以上所有材料须在报送时提供原件当场核验。
四、评选程序
按照《合肥市优秀建筑节能保温企业评选办法》实施。
五、参评要求
(一)参评企业提交的申报资料必须真实,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的行为,将立即取消参评资格并通报批评。
(二)各参评企业应于2018年8月3日前报送申报资料,逾期不予受理。本次评选活动不收取申报评选费。
(三)申报材料报送地址:铜陵北路569号,合肥市绿色建筑与勘察设计协会,联系人:刘从、王娟,联系电话:(0551)62638005、62655262。
合肥市绿色建筑与勘察设计协会
2018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