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来源:秘书处
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国办发(2017 ) 27号)、《团体标准管理规定》(国标委〔2019〕1号)、《安徽省工程建设团体标准管理暂行规定》(建标〔2019〕90号)等文件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团体标准化第1部分:良好行为指南》( GB/T20004.1-2016)的规定,结合我市节能减排降碳、绿色发展的实际情况,合肥市绿色建筑与勘察设计协会组织制定了《合肥市绿色建筑与勘察设计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本行业和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欢迎广大会员单位、相关企业、科研单位等社会各界对征求意见稿的内容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并于10月27日之前将意见和建议反馈至合肥市绿色建筑与勘察设计协会,请务必留下姓名、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便于协会联络沟通。
联系人:刘 从 顾丽丽
联系电话:0551-62655262
电子邮箱:467241132@qq.com
附件:《合肥市绿色建筑与勘察设计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
2019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