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建绿勘协【2020】2号
各相关单位:
为激发广大工程勘察设计人员的责任感与荣誉感,引导激励勘察设计人员勇于创新、积极探索的精神,为社会提供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俱佳的优秀勘察设计成果,合肥市绿色建筑与勘察设计协会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19年度合肥市优秀勘察设计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表彰名额
合肥市优秀勘察设计先进个人每两年评选一次。每次评选名额一般不超过20名,具体评选名额和分配根据申报的人员数量、各行业(勘察、建筑、工业、交通水利市政(园林))完成的勘察设计产值、技术人员数量、科技进步水平和申报情况由合肥市优秀勘察设计先进个人领导小组确定。
二、评选条件
(一)申报人所在单位必须是在合肥市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勘察设计企业;
(二)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正确的政治观和强烈的社会责任感;
(三)具有扎实的专业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在工程勘察设计领域取得显著成绩,为市工程勘察设计行业相关专业领域的技术带头人,在我市行业内享有一定声誉;
(四)取得大学本科学历后,累计从事工程勘察或工程设计工作(含相关专业研究生就读期间)15年以上(满足本办法第七条者可适当放宽),具有高级技术职称,国家已实施执业注册制度的专业还须具有相应的执业注册资格;
(五)年龄不超过65周岁(以评选当年12月31日为计算截止日期)
(六)主持(指担任专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过本行业至少3项大型或2项大型3中型工程建设项目的勘察或设计;获得过省级(部行业)优秀工程勘察设计二等奖或省级科学技术进步三等奖以上奖项。
(七)在本专业领域出版过学术专著,在国家级或省级期刊(学术会议)上发表过学术(技术)论文两篇或在核心刊物发表过1篇论文,或参编过1项省级工程建设标准或(行业)标准设计。
三、评选方式
合肥市优秀勘察设计先进个人评选分为程序性初核、分类型初评及综合评选3个阶段。
四、有关要求
(一)申报勘察设计先进个人须按要求填报申报表(见附件2)。
(二)申报材料(含申报表及相关证明材料等)一式两份,一律采用A4纸,并加盖推荐单位公章。
(三)请有关单位认真做好申报、推荐工作,于2020年3月10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我会秘书处,并请同时提交申报表的电子版。
(四)申报材料报送地址:合肥市瑶海区铜陵北路569号2楼,合肥市绿色建筑与勘察设计协会。
联系人:刘从、王娟
联系电话: 0551-62655262、62638005
2020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