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年度合肥市“十强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  来源:秘书处

关于开展2016年度合肥市“十强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勘察设计单位:

     为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促进我市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发展,鼓励企业科技创新和技术进步,打造合肥品牌企业,根据市城乡建委工作安排,合肥市建筑节能科技与勘察设计协会研究决定,组织开展合肥市工程勘察设计行业“2016年度合肥市十强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评选活动。具体安排如下:

     一、参评企业范围

     凡取得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批准的工程勘察设计资质、工商注册登记和资质归属地在合肥市行政区、2014-2016年度统计年报勘察设计营业收入平均4000万元以上并以勘察设计为主业的勘察设计企业独立法人均可申报参评。

     二、参评条件

     申报参评的勘察设计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2014~2016年度勘察设计统计年报勘察设计营业收入平均4000万元以上;

    (二) 近三年获得优秀勘察设计国优奖、全国行业奖、省级奖1项以上(省级奖须二等以上);

    (三)具有五年以上勘察设计经营经历,诚信经营、科学管理,在社会贡献、品牌信誉等方面有一定知名度;

    (四)近三年未受到主管部门行政处罚。

     三、申报材料要求

    (一)参评企业填写《2016年度合肥市“十强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评选申报表》(见附件2),后附相关证明材料,并加封面、目录和页码,装订成册,一式二份(申报材料统一使用A4纸张规格,复印件一律放大或缩小成A4纸张规格)。

    (二)申报资料封面须统一标题为《2016年度合肥市“十强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评选申报资料》,并标明单位名称和申报时间,加盖公章。

    (三)申报资料按以下顺序装订:

    1.《2016年度合肥市“十强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评选申报表(表1)》。

    2.经济类指标证明材料:

(1)本企业按照《工程勘察设计统计报表制度》采集并上报的2016年度工程勘察设计统计报表,并在评选申报表(表1)的营业收入、工程勘察设计收入、工程总承包收入、利润总额、企业营业税及附加、从业人员和人均收入等指标栏中标注相应的统计报表编号;

    (2)本企业对应2016年度工程勘察设计统计报表中相关指标的单位财务审计报告或税务机关证明文件。

    3.《2016年度合肥市“十大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评选申报表(表2)》。

    4.质量类指标证明材料:

    近两年项目获奖文件、证书或奖牌原件及复印件,质量贯标认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两年专利局批准的专利技术文件原件(查验)及复印件。

     质量类指标证明材料应按评选申报表(表2)的顺序逐项列清,每项奖项的证明材料还应包含奖项名称、等级、时间及发奖机关文件编号等内容的相关附件材料复印件。

     5. 《2016年度合肥市“十大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评选申报表(表3)》。

     6.综合类指标证明材料:

     单位资质证书、核心团队个人证书、单位荣誉证书、评选办法规定奖项以外的获奖等相关材料复印复印件(原件查验)。

     四、评选程序

     按照《2016年度合肥市“十强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评选办法》实施。

      五、参评要求

    (一)参评企业提交的申报资料必须真实,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的行为,将立即取消参评资格并通报批评。

    (二)各参评企业应于2017年4月20日前报送申报资料,逾期不予受理。本次评选活动不收取申报评选费。

    (三)申报材料报送地址:合肥市阜南路56号六楼,合肥市建筑节能科技与勘察设计协会。

      联系人:刘从、陈小金、王娟    

      联系电话:(0551)62655262、62638005(传真)、62618553。

 

 

    附件:1、2016年度合肥市“十强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评选办法

     2、2016年度合肥市“十强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评选申报表

 

合肥市建筑节能科技与勘察设计协会

2017年4月6日

附件1:2016年度合肥市“十强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评选办法.doc

附件2:2016年度合肥市“十强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评选申报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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