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团体标准《石墨EPS匀质复合保温板应用技术规程》参编单位的通知

发布时间:  来源:秘书处

 合建绿勘协﹝2019﹞11号

各会员单位及相关单位:

    根据安徽省建筑节能和科技协会下达的《关于2019年第二批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由安徽省天硕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安徽省贝安居建筑节能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安徽金刚节能科技有限公司、安徽新起点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安庆市凯瑞建材有限公司、安徽绿归节能科技有限公司六家匀质改性防火保温板生产企业共同发起,合肥市绿色建筑与勘察设计协会负责主编起草的团体标准《石墨EPS匀质复合保温板应用技术规程》(以下简称《规程》)也列入编制计划。为高质量完成《规程》编制任务,确保《规程》科学实用,满足行业需求,更具有可操作性、实用性,现向会员单位及相关单位征集《规程》参编单位,共同完成《规程》的制定工作。对参编单位的提出如下要求:

    一、参编单位应为依法经营且在工程建设行业中具有较高影响力的企业,注重企业创新发展,重视标准化工作。

    二、参编单位应自愿申请参编,并于2019年10月30日之前《规程》编制组书面提交“《规程》参编申请表”,并预交参编费(含《规程》编写、调研、会务、见证抽样检测、评审、宣传推广等相关费用),可确定为《规程》“预参编单位”。

    三、“预参编单位”应于2019年11月30日之前向《规程》编制组书面申请至生产现场见证抽样。“预参编单位”生产的石墨EPS匀质复合保温板,分别经《规程》编制组、《规程》发布单位见证取样检测符合要求后,方可确定为《规程》“正式参编单位”。石墨EPS匀质复合保温板的性能应当优于《热固复合聚苯乙烯泡沫保温板》JG/T 536-2017中G型50级的各项性能指标要求。

    四、“预参编单位” 生产的石墨EPS匀质复合保温板,因在《规程》编制组、《规程》发布单位见证取样检测中出现不符合要求,应自行退出《规程》参编单位,《规程》编制组从该“预参编单位”预交的参编费中扣除《规程》前期工作所应承担的费用后,在七日内返还剩余的参编费。

    五、参编单位应推荐一名参与《规程》编制人员,该编制人员应熟悉行业相关工作,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较高的专业素养和理论水平,能够积极参与标准起草工作,按时参加编制组的各项会议,按时完成编制组安排的各项工作,按编制组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编制工作所涉及的相关资料,如产品检测报告、科学技术成果,专利等。

    六、“预参编单位”应接受《规程》编制组、《规程》发布单位对其生产的石墨EPS匀质复合保温板实行见证取样、见证检测。见证取样、见证检测均随机抽取专家、“预参编单位”方式,每次检测专家不少于2名、“预参编单位”代表不少于3名,专家和“预参编单位”代表应在见证检测报告上签字,并对承担见证责任。

    联系人:刘从

    联系电话:0551-62655262

    邮箱:2411343880@qq.com

 

附件《石墨EPS匀质复合保温板应用技术规程》团体标准参编单位申请表.doc


合肥市绿色建筑与勘察设计协会

2019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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